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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江苏博爱光明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8-12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一、项目背景

积极促进健康中国行动和乡村振兴2023年以来伊犁州红十字会利用江苏援疆资金,联合伊犁州中医医院眼科,每年开展“江苏博爱光明行”救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旨在针低保救助对象、特困救助对象、孤儿、纳入防贫监测的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苦难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救助对象以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低收入群体白内障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帮助他们重见光明,改善生活质量,体现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二、救助对象及条件

1、救助对象:低保救助对象、特困救助对象、孤儿、纳入防贫监测的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苦难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救助对象以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低收入群体白内障患者。

2、救助条件:患者需经过专业筛查并确诊为白内障患者,且在医保结算系统中显示的以上11类或出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证明的困难群体

三、救助标准

1、项目将通过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眼科进行筛查和治疗,确保手术质量和医疗安全。

2、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将享受白内障手术专项补助。施手术治疗后,患者结算除医保、民政补助(低保)、大病保险等报销部分外,自付部分按最高1000元/例予以救助。

、审批流程

1、筛查确诊:

1.1患者自愿选择就医的前提下,患者需前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眼科门诊受专业的眼科检查,筛查并确诊为白内障患者。  

1.2检查完成后,医疗机构需出具白内障确诊报告,并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

2、低收入人群证明开具

2.1属于第1类困难群体的11类人员,由州中医医院通过医保结算系统予以确认。

2.2属于第2类困难群体的在《审批表》中加盖民政部门公章。(《伊犁州“江苏博爱光明行”救助项目审批表》,注:此表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

3、提交申请:

患者携带完善后的伊犁州“江苏博爱光明行”救助项目档案,向项目工作人员提交救助申请。

4、材料审核:

4.1定点医院工作人员对患者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患者是否满足救助条件。

4.2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工作人员及时与患者联系沟通,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5、确认救助:

5.1经审核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将被纳入伊犁州“江苏博爱光明行”救助项目,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

5.2患者定点在伊犁州中医医院眼科接受白内障手术治疗,结算时予以救助

、注意事项

1、患者在申请过程中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救助资格。

2、救助项目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救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3、患者在接受救助过程中需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安排,积极配合治疗。

4、救助项目工作人员将根据资金情况和申请者情况,合理安排救助顺序和救助金额。

5、由于项目资金有限,资金用完项目即止。

6、申请者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项目工作人员及时与其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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