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2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1.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的健康公民;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献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驾驶证等。
3.体重要求:女性≥45kg,男性≥50kg。
4.献血间隔: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
5.有心脏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等基础疾病者不能献血。
6.女性月经期及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需暂缓献血。
7.献血当天及前一天不要饮酒;保障良好睡眠,防止疲劳献血。
8.献血前清淡饮食,勿空腹献血;献血当天尽量不要穿袖口太紧的衣服。
9.其他事项按照国家颁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对献血者进行现场征询,健康检查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