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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红十字会首次举办全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信息员)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09-04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加强全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推进新疆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保护各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健康新疆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贡献人道力量。

8月29日至30日,自治区红十字会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共同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为期两天的全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信息员)业务培训班。来自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办公室)、自治区眼库、乌鲁木齐眼库、南疆眼库分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全区(包括兵团)三级公立医院、二级公立综合医院急救工作的分管院领导或重症医学科(ICU)主任(信息员),全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等146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上,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阿不都热依木·玉苏甫同志作了开班动员讲话。他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入手,高度阐释了开好此次培训班的重大意义,从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器官捐献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宣传动员、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做好器官捐献工作的紧迫感;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进一步推动器官捐献工作创新发展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阿不都热依木·玉苏甫指出,近年来自治区红十字会认真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法》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办法》,按要求合法合规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修订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博爱基金管理办法》,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优秀协调员表彰工作规范(试行)》,为科学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正在起草制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开展协调员工作提供制度遵行,提高器官捐献协调员和信息员工作积极性,为更好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坚实保障。通过不断完善规范器官捐献体制机制和工作流程,有效保证了捐受双方合法权益,推动了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健康发展。

阿不都热依木·玉苏甫强调,我们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进一步推进我区人体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此次培训班首次采取线上线下授课+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讨论+模拟案例操作的培训模式,课程内容丰富,涉及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等专业知识,切合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际;师资队伍强大,由自治区人民医院和新疆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等多位器官捐献与移植界的知名专家亲临现场授课;培训形式新颖,有理论案例讲授、经验交流研讨,也有现场观摩、实操模拟训练,为大家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增进感情的学习交流平台。

通过举办首次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信息员)培训班,明显提高了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信息员)的思想认识,加强了宣传推广器官捐献理念,有效提升了医疗机构对潜在器官捐献者的发现能力,为履行好职责使命、推动我区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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