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6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一、如何成为一名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意愿登记者
1.条 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18周岁以上),生前自愿表示在逝世后,无偿捐献人体器官、眼角膜、人体组织、遗体等用于临床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都可以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进行意愿登记,表达捐献意愿。
由于器官本身的衰老,人体器官捐献一般不超过65岁,但不是绝对的限制条件,是否适合捐献,会有专业医疗技术人员进行评估。
2.器官捐献种类
根据捐献的成分分为器官捐献和组织捐献。器官捐献包括具有特定生理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胰腺或者小肠等人体器官的全部或部分。组织捐献包括眼角膜、皮肤、骨骼、肌腱、血管、神经等。也可以一并选择捐献遗体。
3.志愿登记
① 微信公众号登记
微信搜索关注“中国红十字会”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公众号,进入“志愿登记”模块,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后完成登记。或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公众号,点击“网上办事”,选择“器官捐献登记”或“遗体(组织)捐献网上登记”等项目完成登记。
② 网站登记
流程: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odac.org.cn),点击“我要登记”,进入“志愿登记”--初次登记--报名登记须知(打√点击继续)--报名登记(保存),根据系统提示即可完成登记。
或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官方网站(http://www.xjredcross.org.cn),点击“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根据系统提示即可完成登记。通过网站登记的,也可以微信关注公众号,进入“志愿登记”模块,完成网站登记和微信公众号登记关联。
③ 书面登记
对于希望以书面形式登记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的社会公众,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官方网站(http://www.xjredcross.org.cn),点击“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下载填写《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以下简称《志愿登记表》)。
◆可通过居住地的红十字会进行现场书面登记。
◆可通过各级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授权的其他单位和组织进行登记。
◆对于行动不便的志愿登记者,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可以提供上门登记服务;视听障碍者登记时,建议由近亲属在场,可以留下影像资料。
各级红十字会收到纸质登记表格后,应妥善保存,并将《志愿登记表》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为有需要申领实体卡的志愿登记者申请实体卡。
④实体卡申请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卡”是志愿登记的有效凭证,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统一制作,有电子卡和实体卡两种形式,效用等同。电子登记卡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志愿登记系统生成,需要实体卡的志愿者,须在志愿登记平台自行申请,填写详细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制作完成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发放。
⑤信息修改与登记撤销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原则,如果捐献意愿发生改变,随时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意愿。
◆通过微信公众号登记的志愿登记者,进入微信公众号的“志愿登记”模块,在已生成的电子登记卡左下角处点击“变更撤销”后,即可完成“变更意愿”或“撤销登记”。
◆通过网站或书面登记的志愿者,进入官方网站登记页面后,通过“已登记用户登录”进行登录,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信息修改、撤销等操作。
如以上操作需要通过手机,但当时登记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已经更换的,本人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全国服务热线400-010-6695或各地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通过后台为志愿登记者进行信息修改或登记撤销。
二、人体器官捐献常见问题
(一)什么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不幸去世时,根据本人或者家属的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用于救治因终末期器官衰竭需要器官移植的重症患者,让他们能够延续生命,并改善其生活质量。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器官捐献,就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
(二)器官捐献有无法律保护?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为器官捐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明文规定。
(三)器官捐献需要符合哪些医学条件呢?
1. 捐献者身份明确;
2.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但不是绝对的限制条件;
3. 无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感染及其他传染病;
4. 无药物滥用,无静脉注射毒品、无同性恋或双性恋等高危活动史;
5. 无恶性肿瘤(原发性脑肿瘤除外)病史,但部分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和一些早期的恶性肿瘤在经过成功的治疗后可以考虑;
6. 无活动性、未经治疗的全身性细菌、病毒或者真菌感染;
7. 血流动力学和氧合状态相对稳定;
8. 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
(四)哪些人可以成为器官捐献者,如何表达捐献意愿?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18岁以上)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捐献其人体器官。公民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可以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建立的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表达捐献遗体器官的意愿。
(五)成为志愿登记者,一定能实现捐献意愿吗?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仅仅是捐献意愿的表达,最终实现捐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
二是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
三是公民生前同意或未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献,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一致同意捐献器官;
四是器官捐献必须在红十字会指派的2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共同见证下进行。
(六)捐献人体器官对家人有什么好处?
患者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其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曾经捐献遗体器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
(七)志愿登记信息会被泄露吗?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和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护。
(八)生前签署了器官捐献志愿书,一旦遇上意外,医院是否会因捐献器官而有意放弃抢救?
绝对不会。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在正式确认临床死亡之前,无论您和您的亲属是否表达过器官捐献的意愿,都不会影响捐献意愿登记者得到应有的抢救和治疗。
即使当事人生前表示过捐献器官的意愿,实施捐献时仍然要获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的书面知情同意。此外,获取遗体器官,应当在依法判定遗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后进行。从事人体器官获取、移植的医务人员不得参与遗体器官捐献人的死亡判定。
(九)本人有捐献意愿,需要征求近亲属的同意吗?
志愿登记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表达逝世后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意愿的方式,受法律保护。但捐献时,往往需要考虑到近亲属的意见和情感,所以请将捐献意愿告知家人,获得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十)我还年轻,也需要考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事情吗?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合适的器官捐献者大部分是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的去世者。如果死者在生前没有用书面方式表达捐献器官的意愿,也没有向家人表明捐献意愿的话,去世后很难实现捐献器官的意愿。
(十一)听说器官移植技术尚在试验阶段,我捐献的器官会被浪费吗?
器官移植医疗技术在我国已经很成熟,并且已在临床应用。器官移植手术被公认是治疗器官衰竭的有效方法。器官移植不但能够给予病人重生及改善生活质量的机会,而且成功率非常高,例如肾脏移植,接受移植的病人一年的存活率约在90%以上。
(十二)因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而产生的费用需要由捐献者家庭承担吗?
凡捐献者逝世后因人体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无须其家庭承担。
(十三)捐献者家属可以获得经济报酬吗?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反对任何以获得经济报酬为目的的器官捐献。
根据《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和《自治区红十字会遗体(眼角膜)和人体器官捐献人道救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申请人道救助的捐献者家庭予以人道救助,实施终身免费用血、免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优待政策等。
(十四)是不是等志愿捐献者逝世后,再联系红十字会就可以了?
不是。虽然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是在逝世后捐献,但是否符合捐献条件则需要提前进行评估。所以,需要家属在志愿捐献者病危时就联系红十字会或主动向医生表达捐献意愿。
(十五)捐献器官是否可以指定给某位特定人员?
根据《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遗体器官的分配,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具体办法依据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相关的规定执行。
(十六)目前器官捐献有哪些途径?
我国目前的捐献途径主要有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和亲属活体捐献两种,非亲属间的活体捐献在我国是被禁止的。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十七)捐献者或其近亲属只愿捐献某一种器官或组织,其他器官或组织会被摘取吗?
绝对不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会与捐献者家属书面确定捐献意愿,此外,在捐献手术进行前,捐献者家属需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再次明确捐献的器官或组织,医生会严格按照捐献意愿获取器官(组织)。器官(组织)获取手术过程中,医生将在2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严格按照捐献意愿获取捐献器官或组织。
(十八)人体器官(组织)获取后,是否会令遗体遗容受损,影响丧礼仪式中的遗容?
不会。获取器官之前,在场全体人员会向捐献者默哀缅怀,人体器官、组织获取时采用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手术后医生会仔细缝合创口并维护捐献者遗容。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会绝对尊重遗体、遗容,恢复其遗容遗貌。
(十九)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意外伤害者可以进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吗?
可以。但是必须与交警部门联系,并保留法医的检查结果。
(二十)植物人是否可以实现人体器官(组织)捐献?
不可以。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前提是“死亡在前、捐献在后。”植物人是由于脑部本身疾病或其他系统疾病引起的大脑功能丧失,但脑干功能依然存在。植物人虽然没有思维、记忆、认知、行为和语言能力,但有自主呼吸和心跳,所以不能捐献器官(组织)。
(二十一)已经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可否再签遗体角膜捐献志愿书?
可以。因为遗体角膜和人体器官捐献都是公民逝世后才实施捐献,所以签署多项捐献并不冲突。
(二十二)捐献者近亲属是否可以和移植受者见面?
根据国际惯例及我国现行政策,基于尊重捐献者和移植受者的隐私权,在捐献者和接受者之间采用双方互不知晓信息的“双盲原则”,双方基本信息都会被严格保密,医护人员不会透露双方姓名或个人资料,以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困扰。
如果捐献者和移植受者双方需要,工作人员可以告知捐献者家人有关移植受者手术后的进展,并且可担任“捐”和“受”双方的联系桥梁,传递关怀。
二、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报名入库、更新个人信息或有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一)巴州红十字会
☎ 电话:0996-2706606(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听)
(二)各县市红十字会联系方式
库尔勒市红十字会:0996-2261662
尉犁县红十字会:0996-4027139
博湖县红十字会:0996-6623778
焉耆县红十字会:0996-8710321
和静县红十字会:0996-5021275
和硕县红十字会:0996-5623699
轮台县红十字会:0996-4691504
若羌县红十字会:0996-7103187
且末县红十字会:0996-7620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