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2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第二十一条
个人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所在地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批准,报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成为红十字会会员。对红十字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可以直接吸收为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加入红十字会,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批准,发给证书和标牌,成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团体会员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红十字会工作。